浙江省国际会议展览业协会党支部参与协会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更好地保证协会党支部在会长负责制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障监督作用,加强党对协会工作的领导,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可行性,实现协会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浙江省国际会议展览业协会党支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一、参与决策的原则
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领导原则和重大事项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的“三先”原则。
二、参与决策的组织机构
党支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小组组成:党支部书记及全体党员
三、参与决策的内容
涉及协会工作过程中带有方向性、全局性、关键性的重要事项:协会章程,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大会议和活动、重大及业务活动的经费预决算、大额经费支出、工作人员的任免、晋升、考核及奖惩等。
四、参与决策的程序和形式
协会党政领导对于协会各类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在充分酝酿、达成共识后,先提交协会党支部,经党支部全体党员充分讨论,党支部应重视讨论中的不同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形成党支部的意见或建议,再提交理事会。党支部参与协会重大事项决策要有规范的会议形式和正式、详细的文字记录。
1、协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会长应提前向党支部通报。协会章程、重要规章制度、协会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人才队伍建设方案、员工聘任、晋升、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经党支部会议及全体党员充分讨论后,形成党支部的意见或建议,递交理事会。
2、党支部书记对协会的管理工作和重要事项的决策如有不同意见,应及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3、对理事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和会长的工作部署,党支部经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后,要动员和组织党员带头认真贯彻落实,并通过党员团结全体职工,保证决策顺利实施。
五、本制度从支部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