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打造全国最大旅游商品博览会

日期: 200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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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打造全国最大旅游商品博览会
 
   11月12日至15日,2009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将在义乌国际博览中心拉开帷幕。本届旅游商品博览会招展招商成效显著,展会筹备、展馆设置和开展期间的各项活动引人注目,主要呈现呈现十大亮点:
亮点一:旅游商品展会规模最大
  本届旅游商品博览会共设2000个展位,并在义乌国际商贸城各旅游商品特色区、购物旅游中心等地设立分会场。
亮点二:参展商品行业跨度最广
  本届旅游商品博览会参展商品包括旅游装备品、旅游交通工具、游艺设备、园艺设备、酒店用品、航空用品、旅游时尚用品、旅游纪念品、旅游食品、旅游服装等十大类,绝大多数都是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有利于贸易商与生产厂家直接洽谈,实行源头采购。
  展示商品行业跨度大,大到飞机、游艇、房车,小到针头线脑,如广西柳州的电瓶游览车、贵州的雕塑、温州的奔驰房车、宁波的游艇及其他各种游乐设备等。由此推动义乌市场从小商品向小商品和大商品共存的跨越。
  从各种反馈的信息分析,预计2009旅游商品博览会参会客商将超过6万人,其中参会境外客商将超过5000人,贸易团队20个以上。
  亮点三:引领旅游商品最新潮流
  本次博览会是一次旅游产业当中的旅游商品博览会,具有鲜明的旅游商品特点,将充分展示旅游装备、旅游用品及一些有浓郁文化内涵的纪念品,着力体现旅游商品的“新科技、新业态、新产品”,引领旅游商品的研发、生产、消费新潮流,适应大众旅游时代的新需求。
  亮点四:展会展馆布置最美
  本次博览会分五个展馆,分别为:主题馆、浙江省外的参展商将设两个展馆、浙江省设一个展馆、通过市场化招商的设义乌馆。主题馆分航空用品及飞行品展区、汽车展区、游艇展区、旅游装备展区及旅游商品大赛展区。在布展设计上,将糅合全国各地的风格,体现展示与交易的结合,着力展现旅游商品的美与力。届时,各展馆将带着各自特色缤纷登场,绚丽亮相。
  亮点五:组团形式结合最佳
  是“政府组团”与“市场化运作”的最佳结合。其中近800个展位由国家旅游局下发给全国各省(市、区)旅游局(委)完成,另有450个展位由浙江省旅游局分解到全省各地市完成。目前确定有河南、海南、四川、贵州、宁夏、甘肃等6个省、自治区由副省级领导率团参加。
  亮点六:参展单位区域分布最广
  从参展展位分布看,已有29个省、市、自治区确认组团参展,预订展位797个,许多省(市、区)都发动企业以成团的形式参展。
  浙江馆450个展位预订现已经全面完成。我省的许多地市还提出扩招要求,由于展位的严格限制,许多有意参展的企业未能如愿。
  亮点七:国际化程度最高
  虽然面临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但经过多方努力,现共有韩国、西班牙、法国、马来西亚、泰国、坦桑尼亚、菲律宾、越南、巴西、哥伦比亚、新加坡、瑞士、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25个国家的旅游企业参展。展会呈现出较高的国际性。届时,在展馆内将设境外馆。
  亮点八:配套活动档次最高
  本次旅游商品博览会的配套活动也十分丰富。博览会期间将组织举办中国旅游商品开发论坛、旅游投资研讨会、首届全国旅游商品大赛等。这三项都是代表旅游行业最高水平,由国家旅游局、中国旅游协会等主办。博览会期间还将进行旅游商品研发中心挂牌。
  此外,博览会期间还将组织以“品味商贸文化、感受购物旅游”为主题的旅游专线考察、音乐招待会、广场文化周等活动。因此,本次旅游商品博览会,还将是国内外旅游专家共同探讨交流、品味文化、感受欢娱的一次盛会。
  亮点九: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最好载体
  举办旅游商品博览会,是自国务院召开全国旅游发展工作会议和下发《加快发展旅游业工作若干意见》之后的一次大规模的博览会,也是旅游部门在展示旅游产业功能、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的背景下举办的。
  目前,我国的旅游商品消费只占旅游产业中的23%,而发达国家已经占60%。原先旅游部门的工作主要涉及景区、酒店等方面,通过举办旅游商品博览会为广大旅游企业、旅行商搭建了平台,可以弥补我国与发达国家旅游产业中的差距。
  亮点十:展会服务最完善
  经过多年的培育和发展,义乌会展业已形成一整套相当成熟的综合保障体系,展会服务水平逐步与国际接轨。首届旅游商品博览会推出“网上报名、邮寄证件”服务,客商在“在线旅游商品博览会”网站上注册,客服中心直接办好证件邮寄给客商,报名参展对接工作方便快捷;将设专业的客商服务中心,为参展参会客商提供展会资讯、多语种翻译、展期订房订票等个性化服务;本次博览会的展会宣传、指示标识、国内外客商报到服务系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等,都充分与国际接轨。
  义乌全市560多家旅游饭店、5万多张宾馆床位、各国风味的餐厅美食和本市以及周边地区众多的旅游景点,完全能满足客商展览、住宿、文化、商业、餐饮、娱乐等全方位的需求。
                                                                                                           (龚献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