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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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据新华社消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这份总计3万字的纲要,将未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全景清晰地勾勒了出来。《纲要》显示,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面积35.8万平方公里)。以上海、南京、无锡、苏州、杭州、宁波、合肥等27个城市为中心区(如下表所示)。据悉,《纲要》规划期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
关于浙江
发挥浙江数字经济领先、生态环境优美、民营经济发达等特色优势,大力推进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整合提升一批集聚发展平台,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创新高地、对外开放重要枢纽和绿色发展新标杆。
关于区域联动
建立城市间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共商共建机制,推动跨地域跨行业商品市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统筹规划商品流通基础设施布局;加强长三角中心区与苏北、浙西南、皖北等地区的深层合作,加强徐州、衢州、安庆、阜阳等区域重点城市建设,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协同发展。持续有序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加强沿江港口、高铁和高速公路联动建设。
关于跨区域共建共享
推动宁波前湾沪浙合作发展区、嘉兴全面接轨上海桥头堡建设,打造上海配套功能拓展区和非核心功能疏解承载地。继续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连云港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江苏沿海地区发展。
关于对外开放
进一步扩大制造业、服务业、农业领域对外开放,逐步放宽市场准入;加强跨境电商国际合作,推动国际贸易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加快大通关一体化,深化口岸合作,加强协调对接,提升通关一体化水平;稳步开展外国人永久居留、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出入境便利服务、留学生就业等政策试点。(来源:新华社)